真實發生的事件在時間座標上必然有一個明確的時間點,因此「真實性」的標記與動詞時態息息相關。
「過去」發生和「現在」存在的都是「事實」(real),但「未來」將要發生或並無明確時間點的「習慣」則很難預測,屬於「非真實」(non-real)。
條件句為「未來」有可能發生的情況條件,是「有可能」的假設,但不確定是否為真。因為沒有時間座標上可對應的時間點,所以在動詞時態標記上,必須和「真實發生」的事件標記有所區別。
因此,我們以沒有特定時間標記的「習慣式」表達「可能的條件」,以「未來式」表達「未來結果」:
If you work hard, you will get a good grade.
If it rains tomorrow, we will cancel the outing.
I hope everything goes well for you.
此種條件假設一直被認為是以「現在式」表「未來」,其實更貼切的說法是以「習慣式」表「可能」。
Related question: 為什麼描述習慣和事實要用現在式?
https://goo.gl/FcKstC