感知動詞用於表達感知活動及經驗。
感知動詞表達透過五官所感受到的知覺經驗,大多數時候這些經驗是「自動」接收到的,例如: I saw and heard something,這是視覺及聽覺「非自主」的接收,並非刻意的行為。但我們也可以刻意用眼睛或耳朵去看或聽,例如:Look and listen! 這是有意識地運用五官去感知。
英文用不同的動詞來區分這兩種語意:
可自控:Please look at the painting.
Please listen to what he is saying.
→ 刻意去看或聽,可以自己決定
非自控:I see a painting there.
I hear what he is saying.
→ 眼睛 / 耳朵自動發揮功能,接收到影像或聽到聲音
只有自主的動作,才能命令他人去做,才能用於祈使句。若你要他人看一隻漂亮的蝴蝶,只能用 look,但對方究竟「看到」沒,就是 see:
A: Look, there’s a butterfly there! Can you see it?
B: Where is it? I don’t see it.
以上說明「自主」與「非自主」兩種語意區別展現在不同詞彙上,但這種詞彙形式的區別只適用於最重要的兩種感官:看和聽。其他次要的感官 smell、taste、feel 等,就沒有詞彙上的區別,傾向用同一個詞來表示。
感官經驗的對象可能是名詞或動詞。名詞性的感知「對象」放在受詞的位置,作名詞補語。動詞性的感知「現象」表達「共時」的事件補語,可有三種形式:時空相依的原形動詞、 共時的進行式,或完整的事件子句:
◆ 感知對象 – 名詞片語
I heard the good news yesterday.
The boy looked at his mother.
◆ 感知現象:有三種可能的標記方式
原形動詞:I heard them sing. → 時空相依
進行式:I heard them singing. → 共時進行
子句:I heard that they were singing. → 完整事件
按照「形與意」配搭的原則,這三種表達形式各有其語意特點:以原形動詞(sing)來標記感知現象時,特別強調「時空相依」。在聽覺發揮其感知作用時, sing 的現象一併出現,二者時空相連。
以進行式(V-ing)為標記,則強調「共時進行」。在聽覺範圍內,所覺察到的現象正在同時進行,突顯「現場直擊」的感受。
若加上一個完整子句(that-CL)則是用以強調感知活動和感知現象間其實是各自獨立的, 兩個事件在時空與人物上不必然相連,這就是為什麼使用子句所表達的現象較複雜、內容較自由:
I heard yesterday that he would be laid off next week. → 時點不同
I saw from my car that he walked on the street. → 地點不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