英文名詞需要標記單複數,單數就是「單一」個體,複數則是「多個」的概念。
可數與不可數的區別在於可否「個體化」。個體的概念並非完全由物理性質決定,rice 和 sand 是不可數名詞,但若是拿來數一數,仍是可以計算出有幾顆米,幾粒沙。所以「可數」的概念並不是指東西真的可不可數,而是依「使用情況」與「認知判斷」而定。在多數情況下,大多數人使用 rice 這個詞的時候,不會將它個體化,不會再細分米粒,而是把一堆米當作整體看待,在認知和使用上,是「整體密不可分」的概念。
因此,「可數」的意思就是可以個體化並強調「個體性」。「不可數」的意思就是不會再細分或個體化,但決定的關鍵為人的認知選擇。water / rain 是液體,物理上無法再細分,所以是不可數;但是 tears 也是液體,卻是可數名詞,這是因為在我們的認知中,眼淚是一滴滴掉落,似乎連成一串,卻又明顯可分。故可再細分為一滴一滴的眼淚「個體」為可數名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