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规则,什么是例外。
对于语法来说,“规则”是一套为沟通而产生的“形意搭配”的法则,是大多数情境中为大多数目的而使用的表达方式,也就是所谓的“majority rule”;“例外”是少数特殊情境下,为了少数目的所使用的特殊搭配形式。
例如麦当劳之前提到的“I am loving it”,“love”作为心理状态动词表述“心动”是规则,麦当劳有意为之写成“loving”,赋予了“行动”的语义,是对例外的巧妙运用。再者,台湾很多外文系的名称是“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”,“Literature”意思是“文学”,语法上本是不可数的,但是因为强调的是教多种多样的文学,所以故意加上了“s”,藉由复数标记表达多元化的文学研究。这也可以让我们明白,名词的可数与不可数不是从物理层面区分的,而是从认知和使用的常态来区分的。
所以规则之所以有例外,是因为少数特殊情况下少数人为了少数目的采取了特殊表达方式。
以上内容源自刘美君教授2012年出版的畅销书《英文文法有道理》P35-36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