动词各别侧重、涵盖不同的语义,这是一种“语义分工”。但各语言的分工方式不尽相同,不见得能找到完全对应的动词,这就是翻译上令人头痛的问题。中文的一个“看”对应到英文有三个动词,可见中、英文动词所涵盖的语义范畴不尽相同。
再以英文的persuade为例,所表达的语义其实涵盖了中文两个不同的动词——“动”的过程和“说服”的结果。当persuade以不同时态出现时,翻译就会不同:
She has been persuading him not to smoke. → 她一直苦口婆心,劝他不要吸烟。
She persuaded him not to smoke. → 她说服了他不要抽烟。
这两者有什么不同呢?“劝”是强调过程,可持续进行,当persuade以进行式出现时,中文只能翻成“劝”。而“说服”则是侧重结果,是最终要达成的目的,不可能用进行式。两个不同的语义概念,在中文分成两个词,但英文只用persuade一个字就全包了。
语义分工和语言文化息息相关。中文说“穿”衣服、“戴”帽子、“戴”耳环,“穿戴”都有讲究,但英文全都用“wear”,一个词所向无敌,对穿戴打扮似乎很大而化之。在饮食上亦然,中国人的煎、炒、煮、炸、红烧、慢炖,似乎全可简化为一个词“cook”。语言既是文化的投射,也难怪有人会打趣说,老美在吃穿上毫不讲究,穿的是“乞丐衣”,吃的是“兔子食”。
——劉美君. (2012). 英文文法有道理! 重新認識英文文法觀念. 聯經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