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謂「標記」,就是用「符號」來標記「意義」:生活中最常見的例子是交通標誌。這些標誌(sign)都有明確的意義,藉由一個明確的圖案形式(form),配搭一個明確的規範含義(meaning),一看到「形」就聯想到「義」 ,這就是「標記」的功用,「形式」和「意義」建構成一對一的搭配關係。
語言和交通標誌或者衣服服飾一樣,都是在「標記」。語言也用固定的語法構式(形式),傳達與溝通相關的種種意義(功能)。各國交通標誌的形式也許不太一樣,但需要傳達的交通規範確大同小異。同樣,各國語言的語法形式不一,但是藉以傳達的溝通需要卻大同小異。
語法規則就是將一個「使用語言的形式」與一個「使用語言的目的」連結起來,關鍵就是要了解如何藉由「形式」與「意義」的搭配(form-meaning association),來傳達明確的語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