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常將英文的被動關係想成中文的「被」,但事實上,英文的被動關係不等於中文的「被」。
在中文裡,「被」這個字最早只用於悲慘、受害(adversity)的情況:被打、被殺、被罵,但在英文的影響下,亦逐漸用於描述「人」處於非自主狀況下受到的影響:被褒揚、被提名、被肯定等好事。若是「物」受影響,只有不受歡迎(undesirable)的情況會使用「被」,如:電腦被偷、車子被砸,表示受損狀況。其他一般「用物」情況可用「主題+評論」的句式,不需用「被」字來標記。
報紙送了 → The newspaper was delivered.
房子賣了 → The house was sold.
以上的被動句在中文中沒有標記,但英文的標記法則要求「釐清責任、分辨角色」,只要是被動關係就一定要有被動標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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